你現在(Exist)的(Of)位置:網站首頁 > 新聞動态

發改委、央行等連發通知整治挖礦及虛拟貨币交易炒作(Do) 加密市場應聲下跌

發布時(Hour)間:2021-09-24

9月24日晚間,發改委、央行等連發通知提及整治挖礦及虛拟貨币交易炒作(Do)。通知發出(Out)後,加密市場應聲大(Big)跌。

1.jpg

其中,國(Country)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發布關于(At)整治虛拟貨币“挖礦”活動的(Of)通知,提及強化新增虛拟貨币“挖礦”項目能耗雙控約束。

2.jpg

通知還指出(Out),将虛拟貨币“挖礦”活動列爲(For)淘汰類産業。嚴禁以(By)數據中心名義開展虛拟貨币“挖礦”活動。加強數據中心類企業信用(Use)監管。嚴格限制虛拟貨币“挖礦”企業用(Use)電報裝和(And)用(Use)能。嚴禁對新建虛拟貨币“挖礦”項目提供财稅金融支持。
此外,要(Want)加快存量項目有序退出(Out),依法查處違法違規供電行爲(For)。實行差别電價。不(No)允許虛拟貨币“挖礦”項目參與電力市場。停止對虛拟貨币“挖礦”項目的(Of)一(One)切财稅支持。停止對虛拟貨币“挖礦”項目提供金融服務。按照《産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規定限期淘汰。

3.jpg

此外,24日晚間,中國(Country)人(People)民銀行、中央網信辦、最高人(People)民法院、最高人(People)民檢察院、工業和(And)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彙局等十部門發布關于(At)進一(One)步防範和(And)處置虛拟貨币交易炒作(Do)風險的(Of)通知。

4.jpg

通知重點提及,虛拟貨币不(No)具有與法定貨币等同的(Of)法律地位。虛拟貨币相關業務活動屬于(At)非法金融活動。開展法定貨币與虛拟貨币兌換業務、虛拟貨币之間的(Of)兌換業務、作(Do)爲(For)中央對手方買賣虛拟貨币、爲(For)虛拟貨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And)定價服務、代币發行融資以(By)及虛拟貨币衍生品交易等虛拟貨币相關業務活動涉嫌非法發售代币票券、擅自公開發行證券、非法經營期貨業務、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一(One)律嚴格禁止,堅決依法取締。對于(At)開展相關非法金融活動構成犯罪的(Of),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境外虛拟貨币交易所通過互聯網向我國(Country)境内居民提供服務同樣屬于(At)非法金融活動。對于(At)相關境外虛拟貨币交易所的(Of)境内工作(Do)人(People)員,以(By)及明知或應知其從事虛拟貨币相關業務,仍爲(For)其提供營銷宣傳、支付結算、技術支持等服務的(Of)法人(People)、非法人(People)組織和(And)自然人(People),依法追究有關責任。參與虛拟貨币投資交易活動存在(Exist)法律風險。
通知發布後,人(People)民銀行有關負責人(People)就相關問題答記者問進一(One)步指出(Out),虛拟貨币兌換、作(Do)爲(For)中央對手方買賣虛拟貨币、爲(For)虛拟貨币交易提供撮合服務、代币發行融資以(By)及虛拟貨币衍生品交易等虛拟貨币相關業務全部屬于(At)非法金融活動,一(One)律嚴格禁止,堅決依法取締;境外虛拟貨币交易所通過互聯網向我國(Country)境内居民提供服務同樣屬于(At)非法金融活動。

5.jpg

實際上(Superior),自2017年以(By)來,有關加密貨币的(Of)風險防控及監管政策一(One)直在(Exist)發布,相關的(Of)監管不(No)斷增強。
2017年:防範代币發行融資風險
2017年9月4日,中國(Country)人(People)民銀行、中央網信辦、工業和(And)信息化部、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七部門聯合發布《關于(At)防範代币發行融資風險的(Of)公告》,宣布将代币發行融資定位爲(For)未經批準非法公開融資的(Of)行爲(For),涉嫌非法發售代币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By)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禁止ICO 、新上(Superior)項目,存量項目要(Want)限時(Hour)清退,即明确禁止任何代币發行融資活動,所有ICO代币交易平台都要(Want)在(Exist)月底前清理關閉交易。
公告具體提及:準确認識代币發行融資活動的(Of)本質屬性,代币發行融資中使用(Use)的(Of)代币或“虛拟貨币”不(No)由貨币當局發行,不(No)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币屬性,不(No)具有與貨币等同的(Of)法律地位,不(No)能也不(No)應作(Do)爲(For)貨币在(Exist)市場上(Superior)流通使用(Use);任何組織和(And)個(Indivual)人(People)不(No)得非法從事代币發行融資活動;加強代币融資交易平台的(Of)管理;各金融機構和(And)非銀行支付機構不(No)得開展與代币發行融資交易相關的(Of)業務;社會公衆應當高度警惕代币發行融資與交易的(Of)風險隐患;充分發揮行業組織的(Of)自律作(Do)用(Use)。
2018年:防範變相ICO、非法集資、虛拟貨币交易風險
2018年1月12日,中國(Country)互聯網金融協會發布《關于(At)防範變相ICO活動的(Of)風險提示》,警示用(Use)戶對于(At)變相ICO可選擇舉報、報案。中國(Country)互聯網金融協會呼籲,廣大(Big)消費者和(And)投資者應認清相關模式的(Of)本質,增強風險防範意識,理性投資,不(No)要(Want)盲目跟風炒作(Do)。對于(At)IMO模式以(By)及各類通過部署境外服務器繼續面向境内居民開辦ICO及“虛拟貨币”交易場所服務,發現涉及非法金融活動的(Of),可向有關監管部門或中國(Country)互聯網金融協會舉報,對其中涉嫌違法犯罪的(Of),可向公安機關報案。中國(Country)互聯網金融協會會員應加強自律,抵制非法金融活動,不(No)參與任何涉及ICO或炒作(Do)“虛拟貨币”的(Of)行爲(For)。
2018年8月24日,銀保監會、中央網信辦、公安部、人(People)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五部門發布《關于(At)防範以(By)“虛拟貨币”“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Of)風險提示》表示,近期一(One)些不(No)法分子打着“金融創新”“區塊鏈”的(Of)旗号,通過發行所謂“虛拟貨币”“虛拟資産”“數字資産”等方式吸收資金,侵害公衆合法權益。此類活動并非真正基于(At)區塊鏈技術,而是(Yes)炒作(Do)區塊鏈概念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之實。五部門提醒廣大(Big)公衆,此類活動以(By)“金融創新”爲(For)噱頭,實質是(Yes)“借新還舊”的(Of)龐氏騙局,資金運轉難以(By)長期維系。請廣大(Big)公衆理性看待區塊鏈,不(No)要(Want)盲目相信天花亂墜的(Of)承諾,樹立正确的(Of)貨币觀念和(And)投資理念,切實增強風險意識。
2018年9月18日,人(People)民銀行上(Superior)海總部、上(Superior)海市金融服務辦公室發布《常抓不(No)懈 持續防範ICO和(And)虛拟貨币交易風險》公告,提示虛拟貨币交易風險。其中提到,近年來,虛拟貨币相關的(Of)投機炒作(Do)盛行,價格暴漲暴跌,風險快速聚集,嚴重擾亂了(Got it)經濟金融和(And)社會秩序。ICO融資主體魚龍混雜,本質上(Superior)是(Yes)一(One)種未經批準非法公開融資的(Of)行爲(For),涉嫌非法發售代币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By)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公告表示,爲(For)維護金融穩定,去年開始,國(Country)家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Do)領導小組果斷決策,出(Out)手清理整頓ICO和(And)虛拟貨币交易場所,及時(Hour)發布了(Got it)《關于(At)防範代币發行融資風險的(Of)公告》,将相關風險控制在(Exist)萌芽階段。
2019年:防範以(By)區塊鏈名義進行ICO與“虛拟貨币”交易活動的(Of)風險
2019年1月10日,國(Country)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頒布《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2019年1月28日,國(Country)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管理系統”上(Superior)線運行。2019年10月份,十三屆全國(Country)人(People)大(Big)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People)民共和(And)國(Country)密碼法》。
2019年12月13日,中國(Country)互聯網金融協會官方公衆号發布《關于(At)防範以(By)區塊鏈名義進行ICO與“虛拟貨币”交易活動的(Of)風險提示》,鄭重提醒,各會員機構應嚴格遵守國(Country)家法律和(And)監管規定,恪守行業自律要(Want)求,主動抵制非法金融活動,不(No)參與任何涉及ICO和(And)“虛拟貨币”交易活動的(Of)炒作(Do)行爲(For)。
2019年12月27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央行營業管理部、北京銀保監局、北京證監局聯合發布《關于(At)進一(One)步防範“虛拟貨币”交易活動的(Of)風險提示》。風險提示稱,近期伴随着區塊鏈技術宣傳推廣,虛拟貨币交易活動在(Exist)境内有死灰複燃迹象,部分虛拟貨币交易平台面向境内居民提供虛拟貨币交易服務,通過數字貨币抵押推出(Out)零息借貸、雙币理财等項目,嚴重違反人(People)民銀行等七部委發布的(Of)《關于(At)防範代币發行融資風險的(Of)公告》,涉嫌從事非法金融活動。
2020年:防範境外虛拟貨币交易平台投機炒作(Do)風險
2020年4月2日,中國(Country)互聯網金融協會發布《關于(At)參與境外虛拟貨币交易平台投機炒作(Do)的(Of)風險提示》提醒:爲(For)逃避監管打擊,一(One)些虛拟貨币交易平台注冊或将服務器設置在(Exist)境外,繼續從事相關活動。中國(Country)互聯網金融協會鄭重提醒:任何機構和(And)個(Indivual)人(People)都應嚴格遵守國(Country)家法律和(And)監管規定,不(No)參與虛拟貨币交易活動及相關投機行爲(For)。會員機構還應恪守行業自律要(Want)求,主動抵制非法金融活動,不(No)爲(For)其提供便利。廣大(Big)消費者應主動增強風險防範意識和(And)自我保護意識,不(No)要(Want)盲目跟風參與相關投機行爲(For),如發現有任何機構涉及此類非法金融活動,及時(Hour)向有關監管部門或中國(Country)互聯網金融協會舉報,對其中涉嫌違法犯罪的(Of),應及時(Hour)向公安機關報案。
2021年:打擊比特币挖礦和(And)交易行爲(For)
2021年5月18日,中國(Country)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Country)銀行業協會、中國(Country)支付清算協會發布《關于(At)防範虛拟貨币交易炒作(Do)風險的(Of)公告》重申,近期虛拟貨币價格暴漲暴跌,虛拟貨币交易炒作(Do)活動有所反彈,嚴重侵害人(People)民群衆财産安全,擾亂經濟金融正常秩序。《公告》要(Want)求,金融機構、支付機構等會員單位不(No)得用(Use)虛拟貨币爲(For)産品和(And)服務定價,不(No)得承保與虛拟貨币相關的(Of)保險業務或将虛拟貨币納入保險責任範圍,不(No)得直接或間接爲(For)客戶提供其他(He)與虛拟貨币相關的(Of)服務。《公告》還指出(Out),虛拟貨币無真實價值支撐,價格極易被操縱,相關投機交易活動存在(Exist)虛假資産風險、經營失敗風險、投資炒作(Do)風險等多重風險。“從我國(Country)現有司法實踐看,虛拟貨币交易合同不(No)受法律保護,投資交易造成的(Of)後果和(And)引發的(Of)損失由相關方自行承擔”。
2021年5月21日,國(Country)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以(By)下簡稱金融委)召開第五十一(One)次會議,研究部署下一(One)階段金融領域重點工作(Do)。會議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Country)務院副總理、金融委主任劉鶴主持,金融委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參加會議。會議指出(Out),金融系統堅決貫徹黨中央、國(Country)務院決策部署,加大(Big)對實體經濟的(Of)支持力度,穩健的(Of)貨币政策靈活适度,信貸政策精準适應市場主體需要(Want),流動性保持合理充裕,金融服務水平提高,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And)經濟社會發展取得明顯實效。會議要(Want)求,堅決防控金融風險。堅持底線思維,加強金融風險全方位掃描預警,推動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着力降低信用(Use)風險,強化平台企業金融活動監管,打擊比特币挖礦和(And)交易行爲(For),堅決防範個(Indivual)體風險向社會領域傳遞。要(Want)維護股、債、彙市場平穩運行,嚴厲打擊證券違法行爲(For),嚴懲金融違法犯罪活動。
值得一(One)提的(Of)是(Yes),會議之後,新疆、内蒙古、青海、雲南、四川等相繼出(Out)台針對虛拟貨币挖礦的(Of)監管政策。
2021年9月3日,央行發布《中國(Country)金融穩定報告(2021)》。報告在(Exist)展望部分中提到,虛拟貨币交易等領域整治工作(Do)基本完成,已轉入常态化監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微信咨詢

      Copyright@2018-2020   版權所有 武漢美申區塊鏈科技有限公司 工信部備案号:       發改委、央行等連發通知整治挖礦及虛拟貨币交易炒作(Do) 加密市場應聲下跌 - 新聞動态 - 成都區塊鏈開發